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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卡的有效期:
商场统一换卡工作将另行通知,换卡活动结束,旧版卡自行作废。
☆ 卡的挂失和补办:
卡发生丢失、被盗、损坏等情况时,请持有效证件及时到服务台办理挂失补办手续,并交纳20元工本费。为防止被盗用,新卡补办的同时旧卡号将自行作废,旧卡中原有的消费记录将移至新卡中。
☆ 会员资格取消:
因会员自身原因提出退会时,须向本商场提交退会申请并将卡归还本商场。商场在会员违反本规章或有违反倾向时,以及其他使用不当行为并得到本公司确认时,本商场有权在没有任何通知的情况下取消其会员资格,会员也应该将卡及时归还。
☆ 会员资料的变更:
会员在其姓名、通信地址、电话号码等有所变化时应在一个月之内到服务台做变更,如登记事项有变而不通知本商场的话,则有失去使用本卡的可能。本商场不定期给会员邮寄dm信,如果因地址不详被邮局退信,本商场下次将不再发信。
☆ 规则的变更:
本规则如有变动,以商场当时公告或vip会员服务资料为准。本商场通知或告知变更内容后,如会员使用此卡,或没有提出退卡,则视为承认变更事项。
☆ 购物时的使用方法:
选购商品时,请向专柜出示vip卡,即可享受vip会员折扣
购物付款时,请您向收银员出示vip会员卡。
当天的消费金额需在当日积分,过期作废。
会员要求退货或更换商品时,需出示vip卡、购物小票或发票。
☆ vip卡的优惠方法:
会员在同意本规约的基础上,可以享受本公司提供的各种优惠。
a. 购物折扣:
持卡至商场各专柜消费或至外单位联盟商家可享受贵宾专属折扣。
b. vip卡积分兑换细则:
凡持宝兴vip卡在商场购物,均可参与购物积分(除特价商品)。
⑴ 积分时请出示vip卡,收银小票购物当日可参与积分,逾期恕不办理。
⑵ 积分标准:
① 购买黄金、钯金、铂金50元为1分;
② 购买k金、钻饰、翡翠珠宝及银饰30元为1分;
③ 在其它专柜购物均为1元1分;
④ 特价商品(运动区7.5折以下含7.5折、其它专柜商品5折以下含5
折)均不参与积分。
⑤ 兑换物品明细:
★ 3000分 兑换50元 (宝兴名店广场现金券抵用券或移动充值
卡)
★ 5000分 兑换100元(宝兴名店广场现金券抵用券或移动充值
卡)
★ 8000分 兑换150元(宝兴名店广场现金券抵用券或移动充值
卡)
★ 10000分 兑换200元(宝兴名店广场现金券抵用券或移动充值
卡)
⑶ 办理退货时,该笔消费所产生的积分分数予以扣除。如已兑换礼品,则需退还所领礼品,如所剩分数足够,按原领取礼品的分数扣除。
⑷ 凡购物积分达到兑换礼品的分数,经确认积分并查验身份证件及基本资料无误后,即可至商场服务台兑换相关的礼品(会员基本资料如无地址或电话,需补办全资料后方可兑换)并同时扣除相应积分,余下积分继续参加下阶段累积。
⑸ 以上内容若有变更,本公司将于商场服务台进行告之。
⑹ 其它注意事项:
① 对积分如有疑问,请携带vip卡、收银小票及身份证件至商场服务台查询;
② 积分规范、办卡及赠品,本公司将保留调整或变更权利;
③ 如无特别说明,在兑换宝兴名店广场现金抵用券需在一个月之内使用,不得兑取现金。
【3】会员狂购嘉年华:
每年一次的会员专场,全场惊喜折扣。具体时间商场将提前以短信公告或电话形式告知会员。因电信网络原因所导致的少数会员无法收到信息,敬请谅解,并请及时反馈商场,以便下次通告。
【4】生日惊喜:
会员生日当天,可凭身份证和贵宾卡至任一专柜(足金类除外)享受贵宾折后再9.5折优惠
【5】其他活动咨讯:
优先获得我们提供给顾客的各类精美礼品及特色服务,邀请部分会员参加最新的流行咨讯,时尚讲座,新品鉴赏会等;在不同时期以不同主题组织会员参加一些户外联谊活动。
注:
商场内公告不参加积分的活动及一年一次的会员狂购嘉年华活动将不参与积分累计,敬请谅解。
以上各条款的最终解释权及修改权均属于宝兴名店广场所有。
地址:龙岩中山路二期二层
客户服务热线:0597-2288699 |